发布时间:2009-08-23 00:00:00 来源: 编辑: 0次浏览
8月16日,集团公司在改革发展誓师动员大会上确定“五条禁令”后,集团公司纪委、股份公司纪委立即组织研究部署督查工作,18日召开了“五条禁令”督查专题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“五条禁令”督查实施细则》,成立了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庄明峰任组长,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,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曹慧贤任副组长的落实“五条禁令”督查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5个督查组和1个综合组。同时,会议按照分工负责、分片负责的原则,对“五条禁令”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迅速展开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从18日开始,集团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,供应、销售、财务、工程关键岗位管理人员,特别是集团、股份中层以上领导,就“五条禁令”要求进行自查自纠,这标志着“五条禁令”督查工作全面启动。
8月19日、20日,集团公司纪委、股份公司纪委两次召开督查专题会议。在听取各督查小组督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,对督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,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,明确了相关责任和要求。同时,会议强调各单位、各督查小组要高度重视落实“五条禁令”措施的制定与执行,要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,迅速行动,拒绝理由,认真负责,落实到位;要彻底改变拖沓推诿、不努力、不积极、不作为的不良作风,忠实履行工作职责,增强千方百计做好工作的意识,真正做到工作较真,态度认真,对工作结果负责;要以“雷厉风行、执行到位”的作风贯彻执行好“五条禁令”。
据悉,纪委于18日在网上发出《关于填报“五条禁令”自查自纠表的通知》,告知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填报自查自纠报表,截止到8月20日规定的交表时间,集团公司下属82家单位、部室在规定时间完成自查自纠报告表填报工作,有5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时送交。经审查发现,19家单位存在空项自查表,1家单位领导未签字确认。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上述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,并责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,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。